第一單元 傳播理論概論
一、何謂傳播
(一)、從字意看:「傳播」是由英文「communication」而來,它源於拉丁字「communi」,意指建立共同性。因此可將傳播界定為:「經由訊息的傳遞,以建立共同性」。
(二)、李金銓認為傳播媒介隱含互通有無的意思,是交通的延伸。
(三)、但在許多情境下,傳播的訊息不一定意圖建立共同性;即使有這樣的意圖,也不見得能實現。因此似乎只能定義為:「迅息的傳遞」,或者可以進一步將「共同性」的定義加以延伸,而將傳播解釋為:「將傳播收受雙方都可以理解的訊息,透過聯絡彼此的通道媒介傳達,以建立共識」。
二、理論的角色
傳播包含藝術(創意、美感)、技巧(操作工具等)、科學(理論、驗證、推測等),而傳播理論則定位在科學的層次,經由理論的探究而了解整個傳播過程。
理論是科學的終極目標,理論是通則化的陳述,對世界如何運作提出一套言簡意賅的解釋。其建構的目是要解釋現象,但只適用於某種狀況,並非一種通用的定律。
三、過去人們常用的觀察方法
(一)、慣常法:過去都是如此,所現在也是如此。
(二)、權威法:某人或某團體說的都是對的。
(三)、直覺法:如太陽繞地球轉。
(四)、推理法:運用邏輯程序來推理,但不見得就是對的。
四、理論的建構方式
(一)、歸納法:實證主義或經驗主義。觀察許多個案,經由推理而得到通則。
(二)、演繹法:邏輯方法或理性主義。應用通則去解釋個案。
五、傳播研究與科學的方法
(一)、理論的功能:建立通則,打破慣常、權威、直覺。
(二)、科學的研究方式:
1.自然科學、人文社會科學
2.量化研究、質化研究
(三)、傳播學是屬於人文社會科學,主要在研究人的傳播行為。而人的行為相當複雜,亦使得傳播現象不易觀察。
(四)、常用的研究方法:調查法、實驗法、內容分析法、個案研究、訪談法等。
六、傳播學發展簡史
(一)、傳播學萌芽期:20世紀初至二次大戰結束。
此一時期,傳播學的發展偏重在五個方面:傳播和政治有關的問題,傳播在社會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,傳播的社會心理分析,傳播和教育的關係,和商業化的傳播研究。在這期間,並沒有所謂的「傳播研究」或「大眾傳播」等用語存在。大部份有關傳播的研究,幾乎都隸屬於傳統的科系,特別是社會學。雖然口語傳播系為了教育的需求,早在1910年代即已設立,但是卻只注重實用性的口頭溝通技巧的傳授。
(二)、傳播學領域的鞏固期:二次大戰至1960年代中期。
傳播研究等名詞,一直等到1940到1965年的傳播研究鞏固期才出現。這期間,傳播研究大量地移植與應用了不同學門的知識與方法,其中賀夫蘭(Hovland)與拉查斯斐(Lazarsfeld)所領導的兩大學術集團主控了傳播學的研究方向。賀夫蘭由社會心理學的角度研究態度改變,和拉查斯斐從社會學角度研究大眾傳播和社會組織之間的關係,並進而拓展了國際傳播研究的領域。
(三)、傳播研究的整合期:1965到1980年代。
在1965年之後,為了職業與大學教育的需求,這個時期的傳播研究整合納入新聞學和口語傳播學兩個領域,而有了不一樣的發展。
從前述的內容,我們可以概括地看出,在內涵與理論方面,傳播學研究汲取了來自社會學、心理學、人類學、語言學與哲學的部份精華。在研究方法方面也深受這些學科的影響,而使得質化與量化等多元性的研究方法同時並存在這個領域裡。
七、傳播學的範圍
(一)、主要包括了:除了非語言傳播外,還有
1.人際傳播(interpersonal)
2.小團體傳播(群體間、群體內)(small group)
3.組織傳播(organizational)
4.大眾傳播(mass)
5.文化間傳播(cross-cultural)
(二)、依媒介的類型:印刷、廣播、電視、電影等,但因媒介界線模糊而愈來愈難分。
(三)、社會學家德意志曼(Deutschmann)將人類的傳播形式的分類:如下圖。
八、傳播研究的範疇
拉斯威爾(Lasswell)在一九四八年提出一個傳播模式。
誰(Who):傳播者研究
說什麼(Says What):訊息或內容分析
透過什麼通道(In Which Channel):通道或媒介分析
向誰(To Whom):閱聽人研究
產生什麼樣的效果(With What Effect):效果分析
九、傳播的要素
(一)、傳送者或製碼者
(二)、訊息
(三)、通道
(四)、接收者或譯碼者
(五)、噪音
(六)、回饋
(七)、環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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